倡议涵盖的发展中国家能够切实协商以发展融资为基础的基础设施和交通项目的条款,那么它们能否以将其国际环境法律义务内化的方式进行谈判,、确保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规范资源使用速度和方式以避免过度开发?正如最近的一项研究指出的那样,“当附近的生态系统得到适当保护时,中国主导的基础设施项目不一定会导致广泛的环境破坏,而国内环境治理在塑造森林覆盖结果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外资基础设施项目问责制
另一些人则认为,国内劳工或社会保障不属于中国特许经营者和出资者的责任,因此,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双边合作伙伴更有必要采取行动,确保国际环境、劳工和社会保障成为其国内监管框架的一部分。在这方面,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双边合作伙伴必须牢记其监管商业活动的义务,将人权作为任何公私合作项目拟议监管框架的一部分。尤其是根据《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值得注意的是, 中国自 2001 年起已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作为“一带一路”倡议项目的东道国,有必要考虑当前的 《关于在商业活动背景下的国家义务的一般性意见》草案。该意见由报告员 Olivier de Schutter 和 Zdzislaw Kedzia 在 2017 年 2 月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最新一届会议上提出:
当缔约国协助第三方
包括企业行为者)侵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权利时,其尊重《公约》的义务也遭到违反。例如,强制驱逐往往发生在投资项目中,而国家未能进行干预或为受害者提供补救措施。在许多情况下,缔约国强行夺取对某些个人或社区及其享有《公约》权利至关重要的土地,以便将其提供给投资者和企业。
此外,如果国家未能采取和实施有 尼日利亚电话号码库 效措施防止企业侵犯《公约》所载权利,则可能构成违反尊重义务。《公约》所载权利可能被滥用,例如,降低批准新药的标准或颁发自然资源勘探和开采许可证,而不充分考虑此类活动对个人和社区享有《公约》所载权利的潜在不利影响。委员会还指出,公职人员的腐败往往助长并导致缔约国不尊重《公约》所载权利。此外,司法腐败导致企业行为者有罪不罚,受害者得不到有效补救,遭受不公正对待。
保护义务意味着缔约国必须有效防止在商业活动中发生侵犯经济
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行为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符合国际法的范围内在域外。保护义务要求缔约国采取立法、行政、教育以及其他适当措施,确保有效保护人们免受与商业活动有关的侵犯《公约》权利的行为。这项义务还要求缔约国确保企业尽职尽责,以免妨碍那些依赖其商业活动或可能受到其负面影响的人享受《公约》权利。作为这项保护义务的一部分,缔约国还必须向此类商业侵权行为的受害者提供平等和有效的补救途径。
保护义务意味着一项积极的责任,即为企业行为者制定明确的人权标准,并通过立法和其他措施规范相关活动。为此,缔约国应制定法律框架,要求企业 掌握潜在客户生成:房地产经纪人的成功路线图 实体履行人权尽职调查,以识别、预防、减轻和说明其决策和运营对《公约》权利的享有造成的负面影响。此外,缔约国还应在必要时要求企业为其管理层和员工制定基于人权的行为准则;对企业侵犯《公约》权利的行为施加刑事和行政制裁和处罚;允许权利侵犯受害者对肇事者提起民事诉讼;在必要时吊销屡犯者的营业执照和补贴;修订相关税法,在发生侵犯人权的情况下 澳大利亚电话号码 拒绝给予企业豁免,并将企业激励措施与人权责任相结合。保护义务还要求缔约国监测工商企业例如进行必要的 活动对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影响,定期审查法律的充分性,并确定和解决合规和信息方面的差距以及新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