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相关的法律标准是《罗马规约》对不成比例攻击战争罪的定义。第 8 条第 2 款第 (b) 项第 (iv) 目解释称,如果“明知”攻击将造成“平民的附带生命损失或伤害或平民物体的损坏”,而这种损失与“预期的具体和直接的总体军事利益”相比“明显过分”,则发动攻击构成战争罪。因此,该规则明确规定,战争罪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禁止不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发生 成比例攻击的基本规定,如《第一附加议定书》第 51 条第 (5) 款第 (b) 目和第 57 条第 (2) 款第 (a) 项所述。在这方面,(单纯)国际人道法违反行为与战争罪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心理因素(需要明知还是预期)和不成比例程度(明显过分的平民伤害还是单纯的过分的平民伤害)。由于对以色列在贾巴利亚袭击事件中提出的指控通常与战争罪有关,因此我将重点关注《罗马规约》中阐明的战争罪标准。
那么当地时间下午 2:30 左右以色列空袭袭击了人口稠密的贾巴利亚难民营,
留下了几个深坑,夷平了多座建筑物,造成大量人员死亡或受伤。这次袭击很可能使用了2,000 磅的炸弹——所谓的 JDAM 或联合直接攻击弹药——这意味着这些是非常大的炸弹,装有制导装置。报告的死亡或受伤人数各不相同,巴勒斯坦当局称近 200 人死亡,近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发生 800 人受伤——尽管这 巴拉圭电话号码库 些数字可能涵盖了更多的袭击。其他人报告的数字较低,但所有伤亡人数,包括死亡,都达到数百人。以色列国防军声称,这次袭击杀死了“数十名哈马斯特工”,包括主要目标、哈马斯高级指挥官易卜拉欣·比亚里。因此,即使我们接受较小的数字和以色列的说法,也有数百名平民受伤或死亡。最后,据我所知,以色列国防军没有表示平民损失超出预期。
从这里开始,问题是如何利用这些信息进行法律分析。我建议如下:首先,就“知情”要求而言,我们清楚了解袭击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所用弹药。我们还被告知,袭击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这为我们评估袭击者掌握的信息提供了基础。其次,关于“[预期] 具体和直接的整体军事优势”,我们有关于袭击目标的明确陈述。虽然这些与预期的军事优势不同,但它们确实提供了有用的信息。因此,既定目标是杀死哈马斯高级指挥官易卜拉欣·比亚里。这是以色列国防军新闻稿中唯一突出的内容,尽管还提到了其他军事利益。
虽然局外人很难评估杀死比亚里的重要性
但这些声明表明了袭击背后的原因。最后,预期的平民伤害是否“明显过度”取决于所适用的标准。我 数据工程师的路线图 的建议如下:没有客观标准,我们只是在比较苹果和橘子。这意味着必须做出一些定性判断。在这里,“合理的军事指挥官”测试要求我们根据做出决定所需的人员 我的电话号码 类型来考虑合理性。然而,任何此类分析都应以基于国际惯例等的考虑为依据。